出境货物报检的要求
1.报检单位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报检时填写登记号;报检员在报检时应该出示报检员证。 2.每份报检单限填一批货物,特殊情况下,对批量小的同一类货物,以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发货人,同一报关单的货物,可填写同一份报检单。 3.应附资料:合同、信用证、厂检单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换证凭单(正本)、包装性能合格单、发票、装箱单等; 4.凭样成交的应提供成交样品。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 出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没有内容填写的栏目应以斜杠"/"表示,不得留空。 1.报检单位:指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业务的单位;报检单应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指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发货人:指本批货物贸易合同中卖方名称或信用证中受益人名称,如需要出具英文证书的,填写中英文。 4.收货人:指本批出境货物贸易合同中或信用证中买方名称,如需要出具英文证书的,填写中英文。 5.货物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