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通过第三国家转口的操作和文件申请的一些基本要求
1.目前通过第三国家出口墨西哥,做为转口基地的驻地大使馆列明许多规定和要求,必须是正规同时有实际生产操作的工厂,最重要的一个附加条件就是工厂或货物必须经过公证行做CDV或者PSI,两项公证行检验报告取其一便可,所以文件需要大使馆认证加签,就必须提供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才行。出口墨西哥所需·文件, CO(商会产地证)/PRESHIPMENT INSPECTION- PSI OR CONSTANCIA DE VERIFICACION-CDV(公证行验货或验厂报告)/PACKING LIST(清单)/INVOICE(发票)/K2(马来西亚海关出口准证),PEB、BC3.0(印尼出口准证)/ANEXO III(西班牙语显示的产地证)/BILL OF LADING(提单),依据墨西哥海关的最新要求,大使馆认证加签在CO,而不是以往的ANEXO III了。
2.货物 通过第三国家转口到土耳其,主要文件就是FORM A/PACKINGLIST(清单)/INVOICE(发票)/K2(马来西亚海关出口准证),PEB、BC3.0(印尼出口准证)/PRODUCTION CAPACITY REPORT(产能报告)/ PRODUCER CERTIFICATE(生产者证明)/BILL OF LADING(提单),一般上出口土耳其的产品的文件需要驻地大使馆加签,主要是FORM A加签就行,其他文件加签视客人需要。
3.转口南美洲委内瑞拉,所需文件为CO(商会产地证)/CERTIFICATE OF NOTARY PUBLIC (律师公证)/PACKINGLIST(清单)/INVOICE(发票)/K2(马来西亚海关出口准证),PEB、BC3.0(印尼出口准证)/BILL OF LADING(提单), 出口委内瑞拉的文件一般上也需要驻地大使馆加签,主要是CO加签就行,其他文件加签视客人需要。
4.转口南美洲巴西,所需文件为CO(商会产地证)/PACKINGLIST(清单)/INVOICE(发票)/K2(马来西亚海关出口准证),PEB、BC3.0(印尼出口准证)/BILL OF LADING(提单), 出口巴西的文件一般上也需要驻地大使馆加签,主要是CO加签就行,其他文件加签视客人需要。跟其他国家有点不同的地方,货物出口巴西,必须先把做好的整套文件寄到巴西给海关认可(提单除外),获得巴西海关接受方可下船走货。
5. 转口南非所需文件为CO(商会产地证)/PACKINGLIST(清单)/ INVOICE(发票)/BILL OF LADING(提单)。
6. 目前利用东南亚国家的产地证转口美国的转口基地已经所剩无几,因为美国海关的AMS呈报系统,可以很容易的知道货柜的来历和去向,所以说经过在中转地做换柜处理后,MANIFEST(舱单)和产地证等文件可以相符合的唯有马来西亚了, 通过马来西亚转口服装到美国,有多个商会可以签发CO, 如MCCM(马来西亚马来商会)、MICCI(马来西亚国际厂商公会)、MTMA(马来西亚纺织厂商公会)、MCCCI(马来西亚中华工商总会)等。所需文件为CO(商会产地证)/MULTIPLE OR SINGLE COUNTRY DECLARATION LETTER(原料来源国说明)/PACKINGLIST(清单)/INVOICE(发票)/K2(马来西亚海关出口准证)/BILL OF LADING(提单)。
备注: 利用马来西亚文件,中转换柜在马来西亚PORT KLANG, 利用印尼文件,中转换柜在新加坡P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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