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遇到问题了,我想请教各位
我的客户在台湾以信开的方式把信用证寄给上海美联银行,上海美联银行打电话告诉我们有一份信用证要寄过来,寄到打开时才发现只是个通知件,而给324的通知费,第二天又有个外面一模一样的信件,于是拒收了,反寄到上海时,那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说怎么拒收了,我说我已经收到你们的一个信用证,他说不可能,他们一共才寄了一份,而且现在在他手上,后来他查了一下说不好意思,是寄了两份,第一份是通知件,第二份也就是拒收的这份是正件,我晕,为什么通知件既然只是想通知我们有这样一份信用证,为什么不是传真呢,难道我们真的要付两次费用?银行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