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报关时候的货物描述和提单可以有多大的出入?
现在我们经常面临这样的问题:
1.名称上:
为了容易通关,报关的时候用简称,提单上显示全称(或者更详细)这个是可以的,只要不冲突就好对不对? 如果两个品名的税号-HS都不一样了,会不会有问题呢?
我们这次情况是: 报关的时候用的是真正的产品税号及名称(钢铁丝网 73144100),而提单上客户要求显示 (铝制品) HS都不一样了。不知道这个对出口退税有没有影响? 究竟运行到哪里的时候提单和报关单有交接呢?
2.货值上:
报关的金额和客户单据的金额不一样,会不会有影响?允许有差额?是多少?
这个一般不会在提单上显示。但是如果客户需要其他的单证,比如:form a ……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