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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版主:莫菲 版主:小丑鱼君子泰而不骄 [ 版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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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上的一条文件要求是什么意思,烦请赐教:
a certificate signed by beneficiary stating that one non-negotiable set of the stipulated documents and one original transport documents have been airmailed directly to the applicant
由受益人(卖方)签署的一份证明,其中要注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套不可转让的单据和一套正本运输单据已经直接空运给了开证申请人(买方)。
就是要你提交一个声明:确认受益人已经通过快邮将一套不可议付的复印件和一份正本运输单据寄给申请人。
运输单据是指提单吗,如果邮寄走了,我还怎么交单啊
说明白一点吧,就是客户有了你那一份正本提单不管银行议付与否他都能提出货来。
长老,八袋的。
对啊,这个我知道的,那这个意思就是信用证交单资料里面可以没有提单的,对吗,只要我方出一份说明,说明正本提单已经[寄给客人了,是吗
应该是只要出这么一个证明,不用把单据寄过去吧!
不是很清楚,期待高手解答
不知道这个信用证别的条款是怎么讲的。
单就这个问题来说,你只要提供这个证明,符合信用证要求就可以正常议付。
我接触过的一些信用证还要快递回执单作为交单文件之一
只是把这个受益人证明提供给银行就好,不必真的寄!
理论上来说,1/3正本提单寄给客户的做法是有风险的,但是对于信誉比较好的客户或是老客户来说,有的客户比较近,而单据在银行间流转往往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为了防止货到目的港而不能正常提货造成损失,因此在实际信用证中也会出现像一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这样的条款。
恩,这样盲目地将正本的运输单据交给客人,是有蛮大的风险,但是如果没寄而又出了一分这样的受益人证明,是不是会不妥,银行可以通过,但是客人那边怎么交代,同时期待高手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