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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版主:莫菲 版主:睿晖风中蜡烛冰点点 [ 版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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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但是做了几个月后觉得不想在待下去了.所以想走人,可是却签了合同.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如果你的档案,或者重要证件没压在公司的话,领到工资走就好了.
但是你的档案或证件在公司的话,可不好随便走的,要不以后会麻烦点.
也不知道你们公司具体什么情况,是不是特别严格.最好找个公司的信的过的问问把,应该没问题的.祝你好运!
hold on to your dream
拿了工资走就是了..............
``` ~鬼~ ~影~ ~刀~ ```
这种事情现在很普遍,我认为最好先和公司谈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再走也不迟
我们老总也很聪明,说要从我每个月得工资中抽掉违约金!哎!苦啊!本来工资就不高!
2 楼很有道理
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没有在劳动部门备案鉴证的,你的档案资料是否挂在公司的,公司是否为你交纳了社保,你就把你的情况到劳动部门去咨询一下,一般是去劳动仲裁科的
公司要一年以后才会给我交这些什么金得!我适用期刚过就签了合同.辛好我得档案什么得都再家里!
签了多久啊?时间短的话,忍一下就好了..要跟你的老板谈谈咯,看看怎么解决.
签了3年啊!感觉就像是一张卖身契一样!
你应该先打一份辞职报告,说明离职原因,拿到人事处审核,人事经理审核后会作出回应。要不让你继续留下,要不让你走。
如果公司打算让你走,那就会跟你签署一份合同终止协议,此时你在公司所交的保险会在你离职的当月结算,当保险及相关的费用问题结算完以后,公司会开出离职证明,这样你就可以安然离开了。但是要记得,保险结算后,人事会把养老保险手册交给你,之前有签署就业登记证的,也会一同交给你。
要是公司不让你走或是要求索赔违约金时,那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劳动局咨询是否可以在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并且在公司不予任何回应的情况下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挣钱吧,就像不是为了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