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银行说,做转开LC,是以原信用证为基础,第一受益人给第二受益人转开的时候,是不需要保证金的,但是收汇的时候,开转开LC的银行要收到开证行的钱才会给第2受益人银行钱,这么说来第二受益人的风险是最大的,所有的不利因素都集中在他身上.
现在我们公司就是第2受益人,即使我们交单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要是第一受益人交单有问题,客人又刁难,不付钱的话,那我们不是损失最严重,因为国内的货款我们是先垫付的,那我们不是会血本无归吗?为什么风险这么大,人们还会使用转开LC呢?有没有人操作过转开LC,又是如何将风险降到最低的呢?
2.对于背对背LC,它是独立于原LC的,相当于原受益人要交保证金,重新开个新的LC,那么不管原受益人是否能从原开证人手里拿到钱,只要我们交给他们的单据没有问题 ,他们就必须要给我们付钱.看来这种形式相对而言是保险的.
对背信用证也译为背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从属信用证、桥式信用证,是指原证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和担保,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一般是由中间商为转售他人货物,从中图利,或两国不能直接进行交易需要通过第三国商人以此中办法沟通贸易而开立的。对背信用证的开证人通常以原证项下收得的款项来偿付对背信用证开证行已垫付的资金。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除了要以原证用做开新正的抵押外,为防止原证发生意外收不到货款,一般还要开证人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或担保品。如果要修改信用证,须征的原证开证人和开证行的统一,所以修改比较困难也很费时,因此,对背信用证的 受益人在处理业务时必须特别的谨慎,不能稍有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