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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版主:莫菲 版主:小丑鱼君子泰而不骄Evil 小刀 [ 版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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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和客人的关系不错放心他们的话,就先单独做一套完整的70%的信用证单据去银行议付交单。
然后再让他们把剩下的30%TT给你们。单据的话很好做的,做二份发票,金额3/7分,改下单价就好了。箱单做一份就可以了。其他那份30%的发票只是问客人收款的一个费用单,没什么具体的作用。
不信任客人的话,等他们30%的TT到账了,再LC议付单据哦。
好好学习,好好工作!
发票还是要做全额的,只是在PI的付款方式上注明70%L/C,30%T/T,如果只做了70%的value的话,到时核销和退税的金额与总货款会不符。另外,在信用证上也要注明,要保证单单一致。
顶起
要这样吗?
牛年,我要牛!!
这个付款方式有点怪,为什么不都用信用证呢?如果客人提出的付款方式是正确的,那在信用证上必须注明其余的30%货款用T/T,只要对方信用证的条款你可以接受,那就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做。只是单据操作的问题,只要你觉得没有风险就行。个人意见
肯定是老客户了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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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楼说的。。。
2楼是要表达什么意思哪?客户清关单据可以与我们的报关单据不一致,我们报关的时候按照实际金额来报,给客户提供的单据按照70%的实际金额做就可以,还有什么冲突吗?